丧葬礼仪知识实践与生活传承
在儒家理论中,礼是安排国家秩序和创造稳定阶层社会的手段。仪式是促进秩序和防止混乱的工具。传统丧礼仪式记忆的演化与文本书写有关,但根本上还是依靠社会的演化,随着社会的需求,文字记载被不断地付诸于生活实践,社会发展又导致新的书写形式的出现。
所有知识,特别是有关同一对象的一般性知识,都以某种方式决定着社会的本性。而所有知识也是由这个社会及其特有的结构共同决定的。丧礼知识目的在于构建社会,但要将“礼”运用于复杂、庞大的社会,则需要有效的手段,比如提倡一套标准化的丧礼仪式过程和丧服制度,因此《仪礼》《家礼》、日用类书、民间礼书的丧礼记述总是强调“动作”,即具体的操作。仪式除了表现贵贱、亲疏、性别、长幼之别,也借由动作进行有关孝道的教化。透过动作来教导信仰。仪式模式化的动作,“彰显了原则和行为知识之间的关联。在遵循这些原则和行为之下,帮助学习者将这种关联变为习惯。他们所代表的是付诸行动的原则”。在丧礼知识传统的指导下,中国丧礼仪式自古以来形成一套基本的程序与动作,构成丧礼的基本结构,并深刻地体现“中国人”的行为、思维模式,丧礼知识传统推动的是正确行动,并得以实现的标准化的仪式,创造、维系着一个一统的中国文化,民众按照认可的仪式程序,投入文化整合的进程。仪式构成一种“文化黏合剂”,整合庞大、复杂、多元的社会,并强调标准化的仪式在维系中国文化上的中心角色。国家、官员、地方精英都在推动文化一统,努力维系、推广一个标准化的仪式结构。而这种努力之所以成功,一定程度上是因为社会阶层和地域背景不同的中国人,都能接受和容忍这类依据礼仪知识传统而构建的同质化(homogenization)的安排。
丧礼知识传统以其操作性的特征深入民众生活,在指导民间礼仪实践的同时,又不断地自我构建。丧礼知识在服务于社会理想构建的同时,更重要地在于不断地建构民俗生活。丧礼知识的实践体现着极大的差异性与一致性,中国各地的丧礼细节大不相同,但仪式的整体结构却是大致相同的。而这就是中国方式的文化标准化精髓所在,高度包涵的一统结构中允许高度的差异。
据了解,湖南湘乡当代丧礼呈现复合型的模式,以儒家丧礼为基本框架,与道教丧仪相配合,并杂有西乐表演、舞龙表演、腰鼓表演,且在守灵的夜晚有传统的唱夜歌。而这种模式恰恰是丧礼知识传统与地方生活实践互动的结果。复合型丧礼并不是湘乡独有的,在湖南、湖北常见这样以儒礼为框架,复合佛道等的丧礼仪式。这无疑与地域文化特征有重要关联,“虽然在北方诸夏眼中,楚人是蛮夷,有时,他们也自称‘我蛮夷也’,可在三苗之类土著蛮夷面前,他们又俨然诸夏。楚人实际上夹在北方诸夏和南方蛮夷之间,真正的身份‘非夷非夏’,‘亦夷亦夏’,楚人走的是一条‘混一夷夏’的路线”。“成熟型的楚文化,是以萌芽型的楚文化为本源,随着楚国疆域的扩大和民族的增多,在楚国的集权统治和开放政策的推动下,以华夏文化为主干,以蛮夷文化为助力,在这些文化交流、化合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因此楚人才会说出“抚有蛮夷,……以属诸夏”(《左传.襄公十三年》)如此楚人始终是将苗瑶等土著文化“化外”,而向诸夏看齐,于是区域文化内部的不平衡和差异使丧礼仪式具有复合型特色。而从山西闻喜的田野调查来看,丧礼则严格遵循儒家仪式,不参佛道,间有眉户戏剧表演。而这种模式也能很好地与山西长期以来浓厚的中原文化传统相应证。
儒家丧礼立足于哀,参与活动的人们始终表现得十分沉痛、哀伤。而湘楚之地,经过儒文化与楚文化的长期互动后,丧礼有了自己独有的特色。将哀乐、祭祀与娱乐结合起来,与传统的中原文化大相径庭。楚地丧礼哀乐与共,不沉湎于哀伤,更着眼于生者及未来的日子,因而,南方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及偏远山区的丧葬礼仪是先哀后乐,将祭祀与娱乐结合起来。“牵合三教”被认为是湖南民间丧礼的特点之一,即做佛事、闹丧,僧、道、巫三家都混合出场,且难分彼此。这种现象源于湖南多神信仰的传统,特别是在楚国屈原时代就形成的“丑神就是鬼,好鬼便是神”的辩证神鬼意识,对湖湘文化深远,于是逐渐形成“道士作佛”“巫迎灵起鼓”以及“牵合三教”同时登场的局面。
而山西闻喜的丧葬礼仪,始终立足于在儒家礼仪框架之下,结合地方戏剧的有效传播,又与中央相关政策相配合的情况下,宣扬孝道、呼应核心价值观。
礼仪的制定渗透着制礼者的社会理想,承继历史的传统,而这种知识传统在民俗实践中则变得复杂、浑融。生活如一池活水,亦清亦浊,难辨义理、缘由,但却用包容的智慧践行自身的逻辑。丧礼过程给了民众充分的时间、空间消解亲人离世带来的冲击,有节奏的悲伤、热闹、沟通都有助于生命旅程的顺利过渡。丧礼是对亡者和生者的一个“交代”,一方面,通过维持表面的交际往来获得“面子”;另一方面,仪式是理想的情感表达方式。
“死亡”无疑是人生的、宗族的、家族的一场重大危机。但丧礼则是要将危机化解,并贯彻“孝”的伦理规范,维护社会秩序。丧礼知识在生活实践中构建社会秩序,但并非仅为一种工具性的表达,而是通过精美的设置传达对人的爱与尊重。朱熹在《家礼》自序中也阐述了他所认同和倡导的道德观、价值观,《家礼》的书写也充分体现了他以礼仪规范来匡正世俗的努力。丧礼中任何亡者都被视为一个重要的“人物”,此时此地,他(她)的一生被述说,被聆听,在儿孙围绕中往生他界荣升祖先,人生被丧礼画上圆满的句号。文章来源:《遗产与保护研究》2017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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