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区率先出台城乡公益性骨灰安置设施管理办法
截止2012年底,顺义区已建成农村公益性公墓50家,建有墓穴1.7万座;建成一所占地3000平方米可安置骨灰2万个的城市公益性骨灰堂。2013年全区还要新建农村公益性公墓15家,进一步满足城乡居民骨灰安置需求。 为规范我区城市和农村公益性骨灰安置设施建设和管理
截止2012年底,顺义区已建成农村公益性公墓50家,建有墓穴1.7万座;建成一所占地3000平方米可安置骨灰2万个的城市公益性骨灰堂。2013年全区还要新建农村公益性公墓15家,进一步满足城乡居民骨灰安置需求。
为规范我区城市和农村公益性骨灰安置设施建设和管理,原头治理散埋乱葬,切实改善人居和生态环境,顺义区民政局于2013年初率先制定出台了《城乡公益性骨灰安置设施管理办法》。本办法从公益性骨灰安置设施的设置要求、建设标准、申请程序、服务范围、管理规范、补贴标准、管理主体七个方面做出明确规定。该《办法》中明确,公益性骨灰安置设施的建设要按照“科学规划布局,节约土地资源;满足群众需求,美化生态环境;倡导殡葬新风,革除丧葬陋习”的总体原则,坚持建设小型墓、不立碑,选址要符合国家土地使用原则和城乡总体规划要求,墓区绿化率达到70%。
《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我区公益性骨灰安置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向“公益、便民、可持续”方向发展,达到深化殡葬改革、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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