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百公墓墓位网上公开叫卖 墓位六年价格翻三番
国家明文规定,禁止非法出租或买卖墓穴,然而有人在利益的驱使下,倒卖“活人墓”,并公然在网上售卖,价格在5000元一12000元。18日,记者以购买墓穴名义联系到网上墓贩子并进行了暗访。民政部门对此事正在调查之中。
墓贩子网上卖墓位
18日上午,记者登陆烟台某信息网站,一售卖公墓的帖子赫然在目,“现有福山区(金善园)英山公墓多个墓位向外出售,位于一期工程黄金地段,经多位风水大师精选,位置好,价格低。”帖子最后注明了售卖人的联系方式。
记者以买主的名义拨通了卖主陈某的电话,陈某称自己前几年在金善园英山公墓“买下”了百余个墓位,现在还有近百个,墓位分两种,好的12000元每个,还有5000元每个的,可以到现场查看。
中午12:30,记者在陈某的带领下来到了金善园英山公墓,记者看到陈某购买的墓地分别位于金善园英山公墓的A区和B1区,A区墓位坐西朝东,价格为每个墓位5000元,B1区墓位坐北朝南,因为地理位置好,有代代为官之意,每个墓位的价格为12000元。
据陈某介绍,他是2004年金善园英山公墓刚刚开发时,托关系买下的。“现在墓位已经卖出去一半了,还有80余个墓位,都是经过风水专家挑选的,风水肯定好。”陈先生还劝记者从东边的几个风水好的墓位中挑选。
墓位六年价格翻三番
当记者对陈某一下子购买100多个墓位表示怀疑时,陈某向记者出示了他的两张购买明细及墓位购买认购单。
记者在陈某的购买明细上看到,上面注明了陈某购买的所有墓位的墓位号,下面注明了缴费总额、发票代码等。在另外一沓认购单上,分别著有购买者的姓名,身份证号,住址、墓位号等信息。
记者发现,在多张认购单的姓名各不相同。“当时,每张身份证只能办理4个墓位,我借了多个朋友的身份证办理的。”陈某表示,如果要购买,只需到英山公墓的办公室办理过户手续即可。
记者注意到,在墓位认购单上还标注了墓位的价格。2004年陈某购买的B1区的墓位价格是1500元每个,而现在售卖的价格是12000元,6年墓位价值翻三番。
返回的路上,陈某告诉记者,墓位的价格每年能升值2000元,一般是清明节升值一次,农历10月1日鬼节前后升值一次。他表示,虽然墓位升值快,但是“炒墓”的风险也很大。
记者调查
公墓方面:为加大宣传曾多个售卖
据了解,金善园英山公墓是市政府指定的清理乱埋、乱葬,迁坟安置的公益性公墓。2004年,由金善园公司负责开发。在陈先生的一张购买明细上,盖章单位为金善园英山公墓管理处。
据金善园英山公墓销售科刘女士介绍,如果要购买墓位,每张身份证最多只能购买两个,价位在13800元到30000元不等。对于陈先生大量购买的情况,刘女士表示,2004年英山公园刚开发时,为了加大宣传,提高认知,有多个卖给协会或个人的情况。“市民如果觉得价钱合理,也可以购买个人的,只需要到公墓办公室办理过户手续即可。”刘女士说。
民政部门:如果属实将进行处理
“如果情况属实,公墓方和炒作个人涉嫌"炒墓",民政部门将对此进行核实,并妥善处理。”烟台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工作人员介绍说。
据介绍,《山东省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和十七条明确规定:禁止非法出租或买卖墓穴;在公墓内安葬骨灰,当事人应同公墓主办单位签订骨灰安葬协议,并一次性交纳有关费用。国务院公布的《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墓经营单位应当凭用户出具的死亡证明提供墓葬用地或者骨灰存放格位,不得向没有出具亲属死亡证明的人提供墓葬用地或者骨灰存放格位。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了福山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王主任,据其介绍,目前福山区民政局就此事正在落实、调查之中。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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