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经营性和公益性公墓本月开始接受检查
东方圣城济宁新闻网讯 日前,济宁市民政局下发《关于做好2011年度公墓年检工作的通知》,济宁市经营性公墓和经过县市区民政部门批准建立的公益性公墓都将接受检查,期间还将对非法公墓开展调查摸底,并对县市区辖区内的公墓代办处开展一次清查活动,以保证公
东方圣城济宁新闻网讯 日前,济宁市民政局下发《关于做好2011年度公墓年检工作的通知》,济宁市经营性公墓和经过县市区民政部门批准建立的公益性公墓都将接受检查,期间还将对非法公墓开展调查摸底,并对县市区辖区内的公墓代办处开展一次清查活动,以保证公墓业务代办处的手续合法化。
此次分三个阶段进行:自查阶段,公墓单位按照《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销售服务场所应当公开展示的内容、服务承诺等进行自查,整理墓穴销售档案等,写出自查报告,报县市区民政部门进行初审;检查阶段:市级民政部门组织人员到公墓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给予年检结论;总结阶段:市级民政部门写出年检报告,上报省民政厅,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公告。
对年检不合格的公墓,由公墓所在地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报省民政厅吊销《经营性公墓合格证》,建议工商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并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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