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碑落款人名按照子、媳、女、婿、孙子女(包括配偶)、外孙子女(包括配偶)、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排列。墓碑落款人包括子女、亲友、团体,都应写在碑的虎边,即右边。其子女应全部写上,已故子女可在名字周边加框。也有不愿流露姓名者,可写子女敬立或叩立、百拜敬立。
1、抬头:抬头主要写死者的生前职务和职业等,有的也可以省去不写。
2、正文:正文主要写明立碑者对死者的称谓及姓名。如“先考王君××大人之墓”。
3、落款:落款写明立碑人的身份和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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