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改革引发的对公共环境的思考
殡葬改革决策产生的一些问题已经影响到民众的切身利益,评估和完善殡葬改革政策,应当成为当前殡葬改革工作的重点。
殡葬改革决策产生的一些问题已经影响到民众的切身利益,评估和完善殡葬改革政策,应当成为当前殡葬改革工作的重点。
1.加大舆论宣传教育引导力度,提高民众科学文化素质
殡葬改革是一场民族风俗和丧葬文化的整体性革新,深厚的民族心理积淀决定了这项改革具有长期性特征。行动是思想和心理的产物,要实现丧葬行为的革新,首先要有民众丧葬心理和观念的转变。宣传部门和民政部门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体,采用各种有效的宣传形式进行移风易俗的教育引导。在城市可以采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制作深入浅出、行之有效的宣传图片、视频,在农村可以采用广播、标语、召开宣讲会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殡葬改革政策执行的舆论氛围。
迷信是科学的大敌。要提高民众尤其是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使之摆脱迷信和愚昧的精神枷锁。另外,要教育群众树立节约意识,大力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
2.加大财政投资力度,完善殡葬基础设施建设
殡葬管理具有公共服务性质,政府财政要加大投资力度或放宽市场准入,多方筹措资金,一方面完善殡葬基础设施如殡仪馆、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和公益性墓地建设,一方面购置必要的殡葬设备如火化机、运尸车、尸体冷藏柜等及为殡仪人员提供教育培训,尽快满足丧葬市场需求,避免因市场资源紧缺而产生的供需矛盾。
3.理顺殡葬管理体制,加大殡葬服务违法查处力度,改进殡葬服务垄断式经营殡葬管理体制不顺、殡葬服务违法和垄断式经营是殡葬行业暴利的重要原因。
有些地方殡葬管理处就设在殡仪馆内,工资收入与殡仪收入挂钩,体制漏洞致使殡葬监管无法落到实处。要理顺殡葬管理体制,实行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分开,民政部门要跳出部门利益圈子,更多地关心国家和公众利益, 真正担负起殡葬监管和落实殡葬法规政策的重任;有些地区殡葬服务收费混乱,乱收费、滥设项目现象普遍存在;有的单位和企业擅自提高殡葬服务和用品价格,搞价格欺诈或实行捆绑消费, 严重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物价部门和民政部门要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加大殡葬服务违法查处力度;要放宽市场准入,允许社会资本投资殡葬设施建设和提供殡葬服务,在某些领域要破除垄断式经营, 引入竞争,切实减轻民众经济负担。
4.提高基层殡葬执法人员素质
对基层殡葬执法人员进行殡葬执法培训, 使之明确殡葬政策的内容和精神,掌握基本的执法技能;要提高其宣传教育能力,融执法和教育引导于一体;要提高其解决突发事件的能力,在遇到民众抗法时注重执法的艺术性,避免与民众发生直接的对抗冲突;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摆在首位,要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5.进行葬法、葬礼改革,提倡文明祭祀
创新和发展各种各样的不占或少占土地的骨灰处理方式,如建立骨灰堂、墙、塔、楼、廊、亭等设施寄存骨灰,或实施骨灰撒海、树葬、鲜花葬、草坪葬、吹灰葬等生态葬法;改革旧的葬礼习俗,用遗体告别、开追悼会等代替披麻戴孝;创新祭祀方式,提倡文明祭祀。
6.完善殡葬改革政策,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改善殡葬改革效果
充分考虑到殡葬政策问题的复杂性与殡葬改革的难度,实事求是地完善殡葬改革 政策。可以借鉴计划生育政策的制定与执行,综合运用包括法律、经济、教育、行政等在内的各种手段,提高殡葬改革政策的有效性;要赏罚并重,在处罚违法者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奖励优惠或补贴措施,以提高民众殡葬改革积极性,改善殡葬改革效果。
7.尊重民众意愿,循序渐进、有步骤地推行火葬
从实践来看,在全国范围内全面铺开火葬还不现实,更不可能在短时期内取得殡 葬改革重大突破。一个剥夺了死亡之后自主选择尸体处理权力的文化,无论如何都不能算是充满了人文关怀和现代精神的文化。
要尊重民众意愿,有步骤、有差别地推行火葬。在当前经济不够发达和文化教育水平不够高的特定历史阶段,建议缩小火葬区,扩大土葬区域范围,在土葬区可以提倡遗体深埋、不留标记或植树种花等方式进行土葬,保障民众自由选择遗体处理方式的权利,以彰显以人为本的政府管理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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