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刘江龙:全面建立殡葬救助保障制度
全国政协委员刘江龙要求全面建立殡葬救助保障制度。 由于殡葬救助是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快推进这一深化殡葬改革、关注民生的又一个重要举措,本人提出四点具体建议。 一是要有时间表。建议2012年全部省会城市,经济发达地区全面实施针对城乡
全国政协委员刘江龙要求全面建立殡葬救助保障制度。 “由于殡葬救助是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快推进这一深化殡葬改革、关注民生的又一个重要举措,本人提出四点具体建议。”
一是要有“时间表”。建议2012年全部省会城市,经济发达地区全面实施针对城乡困难人员的基本殡葬免费服务。在此基础上,逐年扩大殡葬救助范围和救助标准。积极探索建立普惠型政策,以期达到免除所有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酌目标。
二是要有“任务表”。先从重点困难救助对象起步,逐步扩展到向所有居民提供基本殡葬服务。明确基本殡葬免费服务的内容和项目。殡葬费用应公开透明,张榜公布,定期听取公众的意见,接受公众监督。各级政府应当将当地的殡仪馆、公墓等殡葬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列入当地城乡规刘和基本建设计划。并建立完善殡葬救助保障制度和殡葬管理执法队伍,将殡葬管理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三是要有“资金表”。基本殡葬救助资金应由各级政府统筹解决。各级财政要做好预算,尽早安排,保证资金到位。各级政府要分别将所需资金纳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各级财政按适当比例承担。此外,各级福彩公益金也应当作为一个资金的来源渠道。
四是要有“三公表”。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把好事做好,善事做实。要严格细化救助标准,规范救助程序、救助方法和救助项目。将殡葬救助制度纳入冬级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总体规划,与其他各项救助工作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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