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市殡仪服务单位公布八项服务承诺
12月6日,记者从沈阳市殡葬管理处了解到,为进一步提升沈阳全市殡仪单位服务水平,扎实有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便民、利民、惠民为主要目标,全面加强行风建设,沈阳殡仪服务单位将面向社会开展八项承诺。
一直以来,沈阳市各殡仪单位坚持狠抓行风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并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全市殡仪单位争创群众满意窗口、争塑优质服务品牌、争当优质服务标兵的有利时机,努力打造一个文明有序的公众祭祀环境,促进殡葬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沈阳市殡葬管理处相关人员还对记者表示,此次作出的各项承诺,将诚请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沈阳市殡仪服务单位八项服务承诺
一、服务宗旨明确。坚持“诚信至上,服务第一”人民满意的宗旨,为群众提供安全、有序、优质、文明、诚信服务。
二、服务诚信守约。实行“首问负责制”,即第一个被问的工作人员要认真解答或全程负责丧属的咨询事宜,认真履行服务协议。
三、服务收费合理。严格执行物价部门审定的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明码标价。关爱困难群体,落实对低保对象的收费减免政策。
四、服务便捷守时。昼夜开通“96144”殡仪服务专线电话;各殡仪馆24小时承办接收、冷藏遗体服务;清明祭祀高峰期实行延时服务。
五、服务项目自愿选择。殡仪馆不向丧户强制推行服务项目和丧葬用品或捆绑消费。
六、服务内容规范。推行洽谈服务,使丧属享有充分的选择权和知情权,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
七、服务态度真诚。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挂牌上岗,语言文明,为群众提供文明、礼貌、周到、细致的温情服务。
八、违规处罚严厉。殡仪服务人员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索要或者收受财物,经举报核实,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辞退或开除处理。
沈阳市殡葬管理处行风监督举报电话:88564410 88564423 (休息日及夜间电话88561537)
沈阳市殡葬管理处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南山东堡路51号 (邮编11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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