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身边的选墓顾问
010-89177864

普及“生态葬法”决非一日之功

近年来,随着土地资源的紧缺、环境容量的压力以及公民生态环保意识的提高,一种绿色、环保的生态型殡葬方式在殡葬业开始日益兴起。这种以树葬、草坪葬、塔葬等形式实现的新型葬法,超越了传统的以遗体火化为主的殉葬习俗,迈开了通往葬法生态化道路的步伐。

近年来,随着土地资源的紧缺、环境容量的压力以及公民生态环保意识的提高,一种绿色、环保的生态型殡葬方式在殡葬业开始日益兴起。这种以树葬、草坪葬、塔葬等形式实现的新型葬法,超越了传统的以遗体火化为主的殉葬习俗,迈开了通往“葬法生态化”道路的步伐。

实际上,“生态葬法”并非全新概念。早在上世纪60年代,周恩来总理在其提出的殡葬习俗“二次革命”理论中,就对“生态葬法”有过阐述,他认为,实行遗体火化为殡葬习俗的第一次革命,而推行以树葬、草坪葬等形式的生态葬法则为殡葬习俗的第二次革命。

所谓的“生态葬法”,是指遗体火化后,通过草坪葬、树葬、花葬等方式处理骨灰,或者在骨灰堂(塔、廊)等骨灰集中存放处安放骨灰的新式葬法。“生态葬法”涵括树葬、花葬、草坪葬、花坛葬、草葬、壁葬、塔葬和海葬等多种形式,与传统买墓地的土葬方式相比,该类葬法有利于防止“青山白化”和浪费耕地,从而达到绿化环境、节约土地、移风易俗的目的。

近年来,“生态葬法”理念受到了我国政府的日益重视。自2004年民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以来,全国多个省市亦提出了符合各地实情的“生态葬管理办法”,如浙江义乌市发布的《实施生态葬管理试行办法》、海南东方市制定的《东方市殡葬改革规定》、广东佛山市提出的《殡葬公共设施建设“祥安计划”》等等。此外,“生态葬法”在我国也得到了比较广泛的实践。以广东省为例,其作为推广生态葬法的先行省份,自上世纪八十年代末至今,已先后有上万位逝者加入骨灰海葬,而草葬、花坛葬、壁葬等更加新型的殉葬方式也成为了诸多逝者的选择。

从理念推广和民众实践上看,“生态葬法”已得到了公众的普遍理解和众多先人的积极响应,从节约土地和环保角度上讲,“生态葬法”无疑也是殡葬业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和方向,但不可否认,由于诸多现实阻碍的存在,“生态葬法”并未被多数逝者所选择,甚至在一些地方基本无人问津。“生态葬法”的推广和普及困难重重,笔者认为这与以下几点原因密不可分。

首先,自古以来,国人就有厚葬久葬先人和重视墓地风水的传统观念,认为有固定墓地安葬逝者才能寄托生者的哀思,甚至在不少人的心中将厚葬先人与孝道划等号,因为中国传统文化一直倡导“百善孝为先”的理念。以传统方式厚葬先人还与中国人看重“面子”的观念直接相关,老人死后,攀比心理常常导致儿女们的“炫耀性消费”,即为逝者安葬好的墓地、修建好的墓碑,以换得体面,防止邻人“看不起”。除此之外,现实中许多党员干部和社会名人为逝者大办葬礼、修建豪华墓地的行为也给社会带来了不良示范。由于上述根深蒂固思想和现实行为的普遍存在,要求大多数人短时间内改变观念,接受“生态葬法”这种新生事物显然非常困难。

其次,当前民政部门针对“生态葬法”的宣传和推广力度明显不够,“生态葬法”的理念虽然提出多年,但不少公民对于这种殡葬方式的含义、类别和优点等仍然还不太了解,甚至是半信半疑,故多数公众不敢轻易选择这种实质上更具优势的环保葬法。另外,选择以何种方式埋葬逝者,不是一两个人就可以决定的,而是需要好几个家庭的共同商讨和最终决定,这一复杂因素同样也使很多家庭一时无法接受“生态葬法”。

第三,在城乡墓地价格步步攀升,以致让很多人大呼“死不起”的情况下,虽说“生态葬法”比传统墓地葬法更具经济优势,表面上看经济优势还相当明显,但是一方面作为新生事物的环保葬法价格并不十分低廉,另一方面毕竟多数家庭还能够承担得起天价的墓地费用,这就使得明显具有经济优势的“生态葬法”并不具有实质上的经济优势。

纵览上述诸点,在殡葬习俗转型期出现“生态葬法”遇冷的情况就不足为怪了,因为推广和普及“生态葬法”绝非一日之功,我们应多一点期待,并给予“生态葬法”一个被公众接受和认可的过渡期。

笔者认为,要想让越来越多的人接受“生态葬法”,使其成为未来殡葬方式的主流,最终实现殡葬习俗的第二次革命。一是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把工作重点放在城镇,加强城建、规划、土地、林业等职能部门的协调,发挥政府部门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将生态墓地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二是墓地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媒体进一步加大“生态葬法”宣传力度,循序渐进,积极疏导,让市民逐渐了解和熟悉“生态葬法”,真正使政府的宣传要求转变为群众的自觉行为;三是党员领导干部和社会知名人士要充分发挥“名人效应”,带头选择“生态葬法”或者公开宣布死后采取“生态葬法”,为全社会作出表率,这一环节也是我们当前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四是生态陵园要创新工作思路,放宽视野,争取政策支持,以开创性的体制整合和运作,引入企业化管理模式,引入市场化的动力机制。此外,政府还可以通过出台奖励措施的方式进一步扩大“生态葬法”的经济优势,在有条件的地区甚至可尝试直接为环保殡葬的费用“买单”。

推广和普及“生态葬法”一方面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内容,另一方面又能彰显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和国民素质水平。虽任重而道远,但我们应坚定信心、直面应对,并义无反顾的将这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推进下去。(窦宝国)

合法公墓
均为民政局认证
购墓合同
与陵园官方签购墓合同
专车免费
陵园专车免费接送 看墓省心
现金优惠
必有优惠和赠品
专员服务
全程陪同1对1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