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身边的选墓顾问
010-89177864

《甘肃省殡葬管理办法》:无主骨灰保管期限延长至2年

公墓 内埋葬骨灰的,单穴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双穴墓不得超过1.5平方米;建设经营性公墓的,民政部门应当举行听证会;无主遗体火化后的骨灰保管期限将由原来的保存3个月修改为保存2年。《甘肃省殡葬管理办法》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 无主骨灰保管期限

 公墓内埋葬骨灰的,单穴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双穴墓不得超过1.5平方米;建设经营性公墓的,民政部门应当举行听证会;无主遗体火化后的骨灰保管期限将由原来的保存3个月修改为保存2年。《甘肃省殡葬管理办法》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

  无主骨灰保管期限延长为2年

  在新修订的《办法》中,无主遗体火化后的骨灰保管期限将由原来的保存3个月修改为保存2年等,对遗体和骨灰处理方式方法做出了明确规定。在殡仪馆遗体火化的程序、建立遗体火化的档案、自然灾害遇难人员遗体的处理、无主遗体火化后的骨灰保管期限、以及鼓励通过树葬、草坪葬、花葬、壁葬等绿色节地的骨灰处理方式等方面,逐项进行了修改规范。无名无主遗体火化后,2年内无人认领的骨灰,由殡仪馆作深埋处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城市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以及其他特困人员提供基本殡葬免费服务(基本殡葬免费项目:运尸费、冷藏费、火化费、骨灰存放费)。

  公墓墓地不得违规预售

  公墓内埋葬骨灰的,单穴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双穴墓不得超过1.5平方米;公墓内埋葬遗体的,单穴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6平方米,双穴墓不得超过8平方米。《办法》还对公墓的绿化面积进行了修改完善,由原来的不少于墓地面积的20%以上修改为30%以上。同时明确规定,公益性墓地和集中安葬区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公墓墓地、穴位和骨灰存放格位不得转让、传销和炒买炒卖,不得违规预售。

  经营性公墓须听证

  建设经营性公墓的,由建墓单位向县(市、区)民政部门提出申请;民政部门应当举行听证会,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并经同级人民政府及市州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民政部门批准。申请建设经营性公墓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土地使用证或者林地转换使用批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公墓四址范围图、公墓平面设计图;其他有关材料。同时,经营性公墓的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提取不低于墓穴销售总额百分之十的资金,作为公墓维护管理费用,单立账户,专款专用。

合法公墓
均为民政局认证
购墓合同
与陵园官方签购墓合同
专车免费
陵园专车免费接送 看墓省心
现金优惠
必有优惠和赠品
专员服务
全程陪同1对1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