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政府”岂不更好
近日,宁波市北仑区民政局发文要求,当地30个公墓须留出30%左右的公墓面积建设低档墓,墓穴价格不超过4800元或7800元。北仑区民政局称,这种墓穴使用的建材与当地中档墓相同,仍然是花岗岩,但30家公墓一同“团购”压低建材成本,并保持微利经营,在环境和服务上也不会打折扣,与市价1.5万元左右的中档墓相比,价格下降了50%以上。这类墓价格虽低,档次却相当于中档墓,于是便被命名为“经济适用墓”(见11月27日新华网)。
看到这样一则消息,真是令人喜忧参半,哭笑不得。让人感到欣喜的是,宁波市北仑区政府能够积极响应党中央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要求,急人民之所急,想人民之所想,决心切实解决令困难群众“死不起”的高墓价问题,这让我们本来的紧张心情得到了稍许缓解。的确,当下的死亡花销高得惊人:一个成本只有几十元的骨灰盒,可以卖到三四千元甚至更多;一个墓穴动辄就要上万元甚至十几万元;此外,还有名目繁多的运尸费、火化费、取灰费、火袋费等等服务项目,无一不收费。正因为如此,民间便流传起了“活得起,死不起”的说法。而且还曾一度出现过“骨灰盒比电视机贵”、“坟墓比房子还要贵”的丧葬怪现象。但是,让人感到忧虑的是,宁波市北仑区的这种想法和做法是不是有点太“过”了?
毋庸置疑,高墓价问题是一定要解决的。然而让人困惑的是:难道我们只要向社会推出“经济适用墓”,高墓价问题就能够得到彻底解决吗?其实,真正让困难群众“死不起”的不仅有墓地费用昂贵问题,而且有太多巧借殡葬行业之名敲诈“死人”的额外性“服务费”问题。如果我们不能够在解决昂贵墓地问题的同时严格规范殡葬行业的收费标准,那么只能够事倍功半,最终使得原先困难群众在墓地方面的高花销转化为殡葬行业的另一名目的收费,百姓们还是不能够实现“死的起”。事实上,从经济适用房到经济适用墓,再到很多暂时还没用用“经济适用”一词来修饰的教育、医疗、餐饮等诸多方面的民生需求,都集中体现了现代高价社会的这样一个指归:政府需要帮助百姓来应对高价的民生问题。
当然,无可否认的是,宁波市北仑区推出“经济适用墓”措施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他们的着力点和解决方法似乎把问题想的太简单——过于侧重“死不起”的表面原因分析,而没有看到问题背后的深层原因。而且,这样大张旗鼓的宣传“经济适用墓”建造似乎也不太合时宜。当下,人们正在为房价居高不下头疼不已,此时,宁波市北仑区不首先想着怎样解决更多活人的保障性住房问题,而是“超前”的考虑到了死人的“安危”问题,多少会让人们有一种“不问苍生问鬼神”的苍凉之感。“不知生,焉知死?”如果困难群众在活着的时候连自己一家老小的住房问题都解决不了,即便是告诉他死亡以后不需要花费一分钱,即便是告诉他政府为他做了一个又大又漂亮的墓地,我想他也不会死的更为放心。
当今时代,物价飞涨。在“蒜你狠”、“姜你军”之后,“糖高宗”、“苹什么”又相继浮出水面,如今,连人都“死不起”了……这真是一个时代悲剧!然而,造成这个悲剧结果的不可能是单方面市场原因,其背后必定还有着一个社会综合症问题。所以,我们要提倡科学发展,强调和谐社会,转变发展方式——高价时代并不可怕,因为我们还有“转型升级”这个法宝,它不仅意味着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而且意味着政府服务水平的提升;所以,我们要构建“经济适用政府”——构建一个不与民争利而为民造福的政府,一个不推卸责任而勇于面对的政府,一个与人民群众福祉紧紧相连的政府,一个一心一意解决民生难题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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