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光瑞:“经济适用墓”背后的苦涩
对“经济适用房”大家都不陌生,但是你听说过“经济适用墓”吗?继“经济适用房”后,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分别推出了最高价为4800元和7800元的两种“经济适用墓”。该公墓每座1平方米,用花岗岩制造,原价要在10000元以上。凡具有当地户籍的困难家庭均可申请购买。(11月28日《西安晚报》)
宁波市北仑区为当地户籍的困难家庭又办了一件好事。据悉这是一项强制性措施,自2011年1月1日起,北仑区的30个公墓,包括13家经营性公墓和17家公益性公墓,都将推出这类“经适墓”。如果人们活了一辈子,连死都不“经济”,又怎么能够“瞑目”呢?
从“经济适用房”到“经济适用墓”,既体现了社会的调节扶助,也表明了人生的艰难。面对“生不起”、“住不起”、“病不起”、“学不起”、“死不起”等种种生活压力,需要“经济适用”的人越来越多。如果不“经济”,有的人可能真的是“死无葬身之地”。
为什么今天的中国人活得如此不“经济”?有人说这是发展市场经济必然会出现的现象。笔者却不这么认为。道理很简单,许多早就开始搞市场经济的国家,就和我们有些不一样。至少,人家的“不起”不像我们目前这样广泛突出。况且咱还是未富先“不起”,这样对人们的压力更大。
出现别的“不起”姑且不议,为什么还会出现“死不起”呢?因为,我国法律明确,土地国有,也就是全民所有,但是大家死了,却没有安放骨灰的地方,还要花高价买一处安身之地,是何道理?!国有的土地,到底人民有没有份?是谁剥夺了大家的拥有权?
虽然,我们对宁波市北仑区为贫困居民提供“经济适用墓”的做法表示赞赏,但却让人品味到背后的苦涩。人们既然来到了这个世界,这个世界就应该有他的一席之地,也有权利拥有自己的一席之地。当人们辛苦一生,辞别这个世界的时候,理应免费获得一块安身之地。让人“死不起”是社会畸形发展的结果。
笔者认为,人既是自己的人,也是社会的人。因此,人的“生”和“死”,社会都应该负责管起来。一个人的出生和死亡费用,应该逐步由国家承担,仅仅为部分居民提供“经济适用墓”是远远不够的。面对出现的有些“不起”,目前还难以化解,但解决“死不起”问题,却没有太大困难。因为有的困难是社会管理失当造成的。以每年都快速增加的国家财力而言,为国民提供更多死的实惠,是完全能够做得到的。(星辰在线网友 赵光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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