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岗公墓给人的启示
6月15日,《南方农村报》曾报道了广东惠来县红岗公墓打着公益性生态公墓的旗号,大肆高价贩卖“阴宅”的问题。此后,当地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将组成联合调查组展开调查。然而,一个多月过去了,并没有任何责任者为高价公墓事件埋单。记者深入调查后发现,在高价墓的背后,还隐藏着当地镇政府与县森林公安工作人员的一桩交易:镇政府负责圈地,毁坏耕地、林地400亩;县森林公安分局一工作人员做墓园老板,未经物价部门批准,以超过成本10倍的高价卖墓,牟取暴利;其后双方坐地分肥。(8月3日《南方农村报》)
400亩的林地就这样被糟蹋了!更让人揪心的是媒体都曝光这么长时间了,相关责任人并没有得到任何处罚,神泉镇政府大院内,设于此处的红岗公墓收费办事处仍在照常营业。谁的能量如此之大?谜底揭开后,世人才恍然大悟,原来这又是一起“官商”勾结的丑闻。
官是当地镇政府,商则不是纯粹的商人,而是当地森林公安局的工作人员。二者分工明确,镇政府负责圈地,墓园老板负责投资、管理和经营,利润二八分成。协议达成后,合同中“每穴墓地3000元”的配套费价格在实际操作中被放大约10倍,每穴实际售价超过3万元。如此一来,镇政府的“分肥”标准也随之提高到每穴6000元以上。不用投一分钱,就可以参与分得如此的“红利”,这真是无本(反正土地是国家的)万利的好买卖!
就这样,红岗公墓表面上是神泉镇政府为贯彻殡葬改革精神出台的民生举措,实际却成了敛财的工具。真是目无王法,胆大包天啊!只是这谎扯得有点过了头,每穴3万元售价的墓地,当地百姓只能望墓兴叹了,这么豪华的墓地一般的百姓是“住”不起的?号称神泉镇唯一公益性公墓的红岗公墓实在是太过“公益”,公益异化成了了公害!
问题已经再清楚不过了,该镇领导还在那里信誓旦旦——“镇政府不清楚,并且绝对没有参与其中的经营性活动。”时下个别聪明的地方领导,总是喜欢打着“民生”和“公益”的幌子,行扰民与损公之举。不要总是把自己想的太聪明,把别人都是当成傻子。有句话是怎么说的,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以公益为掩护,拿权力做交换,视群众如草芥,置国法于不顾,非法卖墓地的父母官还不如早早回家卖红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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