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节能灯补贴想到了殡葬体制改革
据《平顶山日报》7月19日报道,2010年,平顶山市将在全市各县(市、区)机关单位(含中小学、医院)等公共机构推广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23万只。公共机构等大宗用户购买推广的节能灯具,均可按中标价格的30%给予补贴。
一只10瓦的节能灯,大致相当于一盏60瓦的白炽灯,按每天使用10个小时计算,23万只节能灯具每年可节约用电4千万度以上,折合人民币约2000万元,而对这23只节能灯具的财政补贴,不过200多万元。
节能灯具推广利国利民,当前已经成为了共识,然而,由于节能灯具价格较普通灯具贵出了不少,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其推广的步伐,为此国家才出台了财政补贴的政策,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据统计,我国推广节能灯的“十一五”目标是1.5亿只,但过去两年我国就已推广了2.1亿只,每年可节电88亿千瓦时,减排二氧化碳880万吨。
在为国家这一补贴政策衷心叫好地同时,我想到了另一件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殡葬制度改革。
自上个世纪五十年代以来,为倡导文明节俭的丧葬习俗、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我国开始推行以火葬以主要内容的殡葬制度改革。然而,半个多世纪过去了,其效果并不是十分理想,但不少的地方,人们看到的改革,更多的不过是变土葬为火葬然后又土葬而已,死人与活人争土地的矛盾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倡导文明殡葬的目标并没有达到。
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何在?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便是火葬成本过高。让我们先来看一组数字:一个人死后运送到火化厂需花运费1000元,火化费花去近1500元,购买骨灰盒近1000元,再找车拉到死者原居住地还要花1000元,再加上亲朋好友帮忙支付生活费1000—2000元,总共要花6500元左右方能完成火化。如果再加上后期动辄上万元的公墓费用,这远不是普通群众所能承受起的。而根据调查,在农村,土葬的成本不过3000块钱左右。
让后世子孙承受着“父母不能入土为安”的心理压力的同时,又负担着过高的火葬费用,所以,宁愿冒着被罚的风险偷偷土葬,或者是火化之后再进行土葬的现象才屡禁不止。为此,个别地方甚至出现了以强制起棺为执法范畴的殡葬执法,这与我国推行依法行政、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是格格不入的。
那么,殡葬制度改革该怎么进行呢?笔者以为,政府财政埋单遗体火化将是解决最可行的办法。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完善公共财政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遗体火化事关每个公民,是社会公共事业范围,是政府管理职责所在,国家有责任制定政策,为遗体免费火化埋单。以现有人口和6‰的死亡率计算,我国每年死亡人数大约为800万,扣除部分少数民族遗体处理的特殊风俗政策和部分边远山区外,年火化遗体约600万具。以每具遗体接运、火化成本费500元计算,国家财政约需投入30亿,这对年收入达8万亿的国家财政来说,是可行的。
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土地是农业之根基,中国已经不允许有土地再被土葬蚕食,如果政府不果断采取好的办法,加快殡葬制度改革的步伐,总有一天,人们睁开眼看到的,只会是满目的坟头。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