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东方市正式启动殡葬改革
今天上午,海南殡葬改革工作试点市县之一的东方市召开全市殡葬改革工作动员大会,对殡葬改革工作进行总部署,这标志着该市正式启动殡葬改革工作。 东方殡葬改革工作从今年起到2012年6月结束,试点乡镇、村则到2011年3月结束。殡葬改革工作结束后,该市将组织
今天上午,海南殡葬改革工作试点市县之一的东方市召开全市殡葬改革工作动员大会,对殡葬改革工作进行总部署,这标志着该市正式启动殡葬改革工作。
东方殡葬改革工作从今年起到2012年6月结束,试点乡镇、村则到2011年3月结束。殡葬改革工作结束后,该市将组织人员对殡葬改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将给予全市通报表彰,对验收不合格的,全市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同时限期完成整治,直至验收合格。
据介绍,“三沿五区”(即沿铁路、沿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县乡公路、沿河道两侧,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旅游风景名胜区、集中住宅区和自然保护区)可视范围内坟墓和城市规划区、工业园区范围内的坟墓是东方当前殡葬整治工作重点。
东方市将利用3年时间按市、镇、村三级开展公墓建设。同时,将在沿海地区建成2个市级公益性公墓(马岭公益性公墓和金山公益性公墓)和1个经营性公墓(马岭经营性公墓)。在山区乡镇、广坝农场各建成1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在山区乡镇的各村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原有公共墓地进行生态化、规范化的整治。
东方市要求领导干部一定要发挥带头作用,带头推行殡葬改革,带头移风易俗。对受迁移坟墓的墓主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市委、市政府将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地给予一定的休假时间,以做好坟墓的迁移工作。党员干部违反殡葬改革相关规定的,将被给予以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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