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富民县扎实有效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昨日,富民县召开殡葬改革工作动员会,县委书记赵学农在会上要求,全县上下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措施,扎实有效地推进全县殡葬改革工作。县长杨相来对殡葬改革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明确,从7月20日零时起,全县城镇、农村居民死亡后100%实行火化。为确保工作强势推进,富民将建立殡葬改革责任包干制度,实行县领导包干乡镇、县级部门包干村委会制度,各乡镇党委、政府落实班子成员包片、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村民小组的工作责任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强管理严执法
加快推进殡葬改革
一直以来,受传统丧葬习俗影响,火化推行难度较大,今年上半年富民全县火化率仅为7%,远远低于市委、市政府下达的50%的目标。群众在从事丧葬活动中,相互攀比,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以及遗体火化后又装棺二次土葬,修建“活人墓”,随意圈地建坟,立大碑、造大坟等行为仍然存在。同时,治丧活动混乱,烧抛撒冥币纸钱、丧葬队伍游街、放鞭炮等阻塞交通、破坏环境卫生的现象时有发生。
推行殡葬改革,是富民县委、县政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着眼于全力建设现代新昆明北部辅城,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所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
县委书记赵学农要求,各乡镇要把农村殡葬改革作为殡葬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加强管理,建立殡葬管理工作保障机制;要以县、乡、村为重点,切实加强殡葬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县民政局要建立和完善殡葬管理服务机构,负责殡葬事务的协调、服务、管理工作;各乡镇要有专人负责殡葬工作,村(居)委会要确定殡葬工作联络员,确保殡葬工作从上到下有人抓、有人管,不断提高全县殡葬管理水平,真正把殡葬改革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坚决制止丧葬活动中的封建迷信活动和大操大办行为,狠刹乱埋乱葬之风,严禁修建“活人墓”,严厉打击制止违规出售土地作为乱埋乱葬用地等行为。要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殡葬服务设施网络。切实提高殡葬管理和服务水平,逐步实现全县殡葬设施管理科学化、环境园林化、设施现代化、服务规范化的建设目标。殡葬服务单位要加强内部管理,推行文明节俭的丧葬仪式,减轻丧者家属经济负担,逐步建立运转协调、工作规范、优质便捷的殡葬服务体系,为群众创造良好的治丧环境。
严格执法,加快推进殡葬工作法制化进程。各乡镇要在认真贯彻落实现有殡葬法规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要求,加强殡葬管理工作,针对殡葬改革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在实践中逐步建立符合本乡镇实际、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殡葬制度体系,为殡葬改革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推动全县殡葬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要坚持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探索加强殡葬执法的有效形式,规范殡葬执法行为,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要进一步加大殡葬执法力度,建立健全殡葬联合执法机制和殡葬违法行为查处通报制度,确保殡葬法规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7月20日起
实现100%火化
县长杨相来就殡葬改革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今年的殡葬改革以破除丧葬陋习、全面推进火化、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和“三沿五区”整治为重点,实现四个目标:一是强势推进火化率的提高,确保全县境内死亡人员除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的少数民族外,实现100%的火化;二是今年内要完成7个公益性公墓的建设,其中永定镇2个,其他乡各1个;三是对“三沿五区”(即公路沿线、河道沿线、县城面山分水岭沿线内和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民区和开发区)进行整治和绿化,实现"见树不见墓";四是依法清理整治丧葬用品市场和乱埋乱葬行为,杜绝公墓外出现新增坟墓。
从7月20日零时起,全县6个乡镇75个村(居)委会全部划定为火化区,实现全覆盖,辖区内的死亡人员一律实行火化,对全县境内农村户口居民、城镇无业居民和城镇低保对象,每火化一具遗体县级给予一次性火化补助2000元。在此基础上,各乡镇还可以适当增加补助。为加快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步伐,县民政、规划、国土、林业等部门简化了审批手续,各乡镇按照统一规划、合理用地的原则进行建设,在11月30日前建成投入使用。
在“三沿五区”坟山整治过程中,各乡镇将采取平毁、搬迁、遮挡、改造、植树绿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整治,达到“见树不见墓”的目标。同时,依法取缔棺材铺、擅自生产销售的墓碑经营点,以及无证照生产、销售丧葬用品和封建迷信用品的生产经营活动。
为长效推进殡葬改革工作,从今年起,富民将殡葬改革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年度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和提拨使用的重要依据;县政府与各乡镇、各部门签定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各乡镇与村委会、各职能部门与下属机构签定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层层包干、责任到人、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健全全县、乡、村三级死亡人口信息报告网络,明确乡、村、组的殡管员,建立60岁以上老人管理台帐,实行日报。
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县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将加强对殡葬改革执行情况的监督,对违反殡葬改革政策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严肃查处;县委、政府目督办将加大对殡葬改革工作的督查力度,及时通报情况,推动工作落实,确保殡葬改革的整体进度和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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