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东方市出台殡葬新规整治滥葬 各乡镇至少建1公墓
东方出台殡葬新规整治乱埋滥葬
投入2000万元支持殡葬改革,明年4月底前基本建成马岭绿色公益性公墓,2012年4月底前,各乡镇至少要建成1个农村公益性公墓
本报八所6月25日电(记者梁振君 通讯员符艳丽 特约记者卞王玉珏)记者今天从东方市民政局获悉,作为全省殡葬改革工作的试点市县之一,东方市近日出台殡葬管理暂行办法,决定在该市5个试点单位进行殡葬改革,大力推进公益性墓地和经营性墓地建设。
按计划,东方市将于2011年4月底前基本建成节地、规范、生态化的马岭绿色公益性公墓;2012年4月底前,各乡镇至少要建成1个50亩左右的农村公益性公墓,同时将通过人大立法来保证殡葬改革。
长期以来,东方市的殡葬管理由于政府甚少介入,职能部门疏于管理,使全市殡葬管理一直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乱埋滥葬严重。道路两旁常见大小不一、参差不齐、杂乱无序的坟墓和石碑,而村中更是随处可见“院中坟”、“屋边坟”和“路边坟”。这与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极不协调。
为配合开展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推进东方市殡葬改革,从根本上解决该市长期以来存在的“乱埋乱葬”问题,更好地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资源,东方市近日出台《东方市殡葬管理暂行办法(草案)》,决定大力推进公益性墓地的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设以乡镇为单位,有条件的大村或几个联片村可单独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公益性公墓要做到统一、规范、有序。墓区绿化率要达到60%以上;切实抓好经营性墓地的建设,经营性墓地要做到:环境园林化、葬法多样化、墓地艺术化和管理规范化,经营性公墓的绿化率要达到70%以上;同时抓好“三沿五区”(即沿铁路、沿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县乡公路、沿河道两侧,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旅游风景名胜区、集中住宅区和自然保护区)的可视范围内的墓葬(不含受国家保护的古墓和革命烈士墓)坟墓的整治,计划用3年时间至2012年,全面完成整治工作,严格规范执行墓葬标准。全市所有公墓都必须严格执行单人墓穴占地面积4平方米,双人墓占地面积6平方米的标准,禁止超面积建造坟墓。
东方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说,省政府将拿出2000万元作为支持该市殡葬改革的经费,今年东方将以八所城区和四更、大田等乡镇为试点,于7月启动“三沿五区”坟墓的整治,2010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基本实现“三沿五区”的坟墓集中迁至马岭公益性公墓,到2011年完成各乡镇“三沿五区”坟墓的整治工作,2012年为巩固提高阶段,规范完善管理制度。
据透露,东方市已成立殡葬改革领导小组,以推进该市殡葬改革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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